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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消防局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召开《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》新闻发布会

投稿单位-法规处  投稿人-贾妍 

 

4月6日上午,我局与市政府法制办在市政府行政复议中心联合举行《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新闻发布会。《规定》于3月19日经市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3月30日经戴相龙市长签署,以市政府第112号令发布,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。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矫捷、副主任袁国华、市公安局法制办主任邢复贵、我局副局长赵连仲参加了发布会。新华社天津分社、《法制日报》、《天津日报》、《城市快报》、《每日新报》、天津电视台、北方网、天津政务网等新闻媒体到场参加并采访。我局赵连仲副局长介绍了我市近期的消防安全形势,并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:一是集中做好《规定》的宣传贯彻工作,二是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,三是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,四是抓紧调研、起草并报市政府批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,五是加速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,六是发展壮大多种形式消防力量,七是强化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效能,八是筑牢灭火抢险救援坚实屏障。

市局法制办矫捷主任解读了《规定》的主要内容,并对各区县、委办局贯彻落实《规定》提出要求:一是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制定具体措施,认真贯彻执行好《规定》。二是各区、县人民政府,各委、办、局,社会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《规定》的相关制度。同时提出希望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,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传播广、报道及时的优势,大力宣传《规定》的内容及其制定和实施的意义,帮助执法部门和广大群众加深对规章的理解和认识,准确、全面地贯彻执行好《规定》。

部分区县、委办局有关负责同志,我局有关处室负责人也参加了会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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